当前,我国足球界的中国足联赛各俱乐部普遍面临经营困境。然而,近日传来了一则振奋人心的消息:中国足协或将召开会议,探讨解决引援调节费的问题。一旦达成共识,众多俱乐部有望获得一笔宝贵的“救命资金”。
自2017年夏日转会窗口起,中国足协实施了一项引援调节费政策,规定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引进外籍球员的引援资金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国内球员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时,需缴纳等额的引援调节费。
该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遏制俱乐部为追求短期成绩而高价引援,避免市场过热,影响联赛健康发展。计划中,这笔费用将专用于资助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足球公益性设施建设等长期规划项目。
看似合理的政策,实则引发了诸多争议。一方面,引援调节费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本质上只是足协自定的行业规则。尽管足球管理具有一定的“行业自治”特征,但这项费用仍显得名不正言不顺。
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广州队引入“双塔”、北京国安引入巴坎布和比埃拉、山东泰山引入费莱尼等多笔引援中,相关俱乐部都缴纳了调节费,但同时也出现了上港集团年报披露的俱乐部未缴纳阿瑙托维奇引援调节费的“插曲”。上港方面表示,有意缴纳,但由于足协无法开具收据,这笔高达1.5亿元的支出只能暂时搁置。
上港的理由虽然合理,但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不公正的双重标准。毕竟,其中超竞争对手大多“老老实实”地缴纳了这笔费用。
此外,足协对于已收到的引援调节费的使用也处于停滞状态,并未如外界预期那样大量投入到有利于足球长期发展的项目中,而是躺在足协的账户中“睡大觉”,形成了事实上的搁置甚至浪费。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3月下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收费合规问题派员走访了中国足协,旨在推动其对历史上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进行整顿。
如今,我国职业足球环境已与三四年前截然不同。当年那些能轻松缴纳巨额引援调节费的豪门球队,如今都在期盼将这笔费用视为“救命钱”。广州队和北京国安拟用它来补发欠薪,上海申花则可借此偿还官司中胜诉的前主帅弗洛雷斯。
对于寒冬中的我国职业足球来说,引援调节费或许只是杯水车薪,因为原本有能力缴纳这笔费用的大多是非豪门俱乐部。但至少,它现在能帮助这些大俱乐部缓解燃眉之急。既然这笔钱此前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促发展”作用,现在被用于“维系生计”,也算是一种亡羊补牢。
“引援调节费”或许很快将成为“过去时”。这一举措失败的原因,除了不可抗力之外,更多地来自于足球管理者在制定规则时的考虑不周和执行时的混乱不力,值得进一步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