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足球协会(简称足协)屡次成为众矢之的,不仅因维护国脚问题,还因球队中性名的争议。总的来说,足协屡遭指责,但似乎乐见其成,鲜见为维护国脚等事务公开发声。近日,上港引援调节费问题再次将足协推向风口浪尖。

2019年,上港引入阿诺托维奇所涉及的1.5亿人民币引援调节费尚未支付给足协。面对媒体的追问,足协回应称:“这是上一任的方针,领导初衷肯定好,但方针制定不周密,想当然。”此言一出,引发众怒,仿佛上一任的方针就可以成为甩锅的借口。

既然是上一任的方针,为何其他俱乐部都交了费用,而足协却独独对上港网开一面?难道仅仅因为上港是“娘家”吗?还是因为媒体曝光的,足协因无法开具相应发票,导致上港集团支付这笔费用困难?

固然,足协自己制定规则导致引援调节费无法开具发票,但国企无法开具发票就不好交款,难道私企就好欺负、好拿捏?既然已知晓引援调节费发票难以开具,为何还要收取俱乐部费用?既然已收取,那就说明认可了上一任方针,既然已收取,那就说明还想收这笔钱,既然已收取,那就说明有能力开具发票。
另外,既然这笔钱无法开具发票,那就说明没有设立相应明目,因此这笔钱也无法像最初设想的那样纳入国足球发展基金,真正用于场地建设和青训扶持。按理说,这笔钱应该还在足协账上,那么如果上港的19年引援调节费无法上交,其他俱乐部已交的费用是否应该退还?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也让现任足协与上一任划清界限,避免被指责甩锅。
想来,已收取的资金,足协肯定不会轻易放出。如果足协想要正本清源,那么就公开调节费收取情况,并对这笔钱的用途给出具体说明,是继续收取还是就此作罢。如果继续收取,那就先收取上港的这笔费用;如果就此作罢,那就要么退还已收取的费用,要么将上港欠的费用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