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4日的北京时辰,足球界的最新动态透露,中国足球协会(简称“国足协”)对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国足协关于2020赛季职业联赛方针调整的通知》中关于引援调节费的规定并未做出撤销。这份通知中明确指出,国内及外籍球员的转会引援调节费用标准保持稳定,调节费的征收方式也从全额变为差额(即仅对超出标准部分的转会费征收调节税)。
回顾过往,国足协是否真的收取过引援调节费?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2019年3月19日,国足协对中超、中甲俱乐部在冬季注册转会期内完成的转会进行了公示。公示资料揭示,塔利斯卡、保利尼奥、费莱尼、哈姆西克等四名冬季转会窗口中的关键外援已经缴纳了调节费。加上2018年的数据,总计有8名外援的转会涉及到了调节费的缴纳,其中包括国安队的巴坎布、比埃拉,广州队的保利尼奥、塔利斯卡,大连人的哈姆西克、卡拉斯科,山东泰山的费莱尼,以及天津天海的莫德斯特。这些球员转会的调节费总额达到了数十亿人民币。由此可见,国安、广州、大连人、泰山以及解散前的天津天海,都曾缴纳过这笔费用。